关于征求《扬州市职业大学章程》修订意见和建议的通知
各部门、学院:
为完善学校在新发展阶段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根本依据,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章程集中修订工作的通知》(苏教办法函[2022]5号),学校启动《扬州市职业大学章程》修订工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发布的有关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系列重要文件精神,发展规划处前期已对章程进行了初步修改。为进一步提高学校章程修订的透明度和民主参与度,集思广益做好章程修订工作,现面向各部门、学院征求修订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自2022年10月24日至10月28日。各部门、学院无论有否修订意见,请于2022年10月28日中午下班前,将签字盖章的修订建议征集表报送至崇德楼发展规划处519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46399275@qq.com。
联系人:李颖;联系电话:13815823350(63350)
附件1:扬州市职业大学章程(修订征求意见稿)
附件2:扬州市职业大学章程修订建议征集表(修订条款)
附件3:扬州市职业大学章程修订建议征集表(新增条款)
发展规划处
2022年10月24日
附件2-3:扬州市职业大学章程修订建议征集表.docx